各项目组: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新葡亰8883ent“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3〕116号)文件精神及《关于开展新葡亰8883ent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及省国级推荐立项评审工作的通知》,经院内各单位组织专家对所属项目进行项目中检的严格评审,并按拟推学校参加国省级终审的名额推荐至学院,学院再将各单位拟推项目组织排位答辩以确定上报学校的拟推最终项目排序。现将中期检查结果及拟推学校参加国省级终审的项目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至5月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老师;地点:江安一基楼B213;电话:18011593845;邮箱:2379859945@qq.com。
化工学院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