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相关同学: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新葡亰8883ent“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3〕116号)文件精神,院内各单位组织专家对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项目采用集体评阅的形式进行了严格的结题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至5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老师;电话:18011593845;邮箱:2379859945@qq.com。
化工学院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