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根据新葡亰8883ent《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以及《新葡亰8883ent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试行)》(川大实[2018]1号)和《新葡亰8883ent2019年新纳入开放共享收费范围的实验仪器设备收费标准》(川大实[2019]11号)规定,新葡亰8883ent定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共享仪器设备收费制度。共享设备收费标准见附件1,缴费服务指南和设备使用协议分别如附件2、附件3所示。
特此通知。
新葡亰8883ent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