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组: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新葡亰8883ent“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3〕116号)、《新葡亰8883ent“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管理办法》(化工院〔2021〕10号)及《关于开展新葡亰8883ent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及省国级推荐立项评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院内各单位组织专家对归属非交叉类项目采用多形式的评审方式进行了中期检查,并根据各单位拟推名额数遴选出参加学校省国级终审的项目。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随后,学校还将组织专家对拟推项目进行终审,最终确定省国级项目名单。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至4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学院大创评审领导小组进行申诉,并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申诉电话:18011593845;85405222; 申诉邮箱:hgxy01@s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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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