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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新学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02日      阅读量:

院内各单位:

为保证做好新学期安全工作,加强实验室防火、用电安全工作,创建和谐平安校园。学院决定,在开学初组织开展全院性安全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实验室工作人员学习防火安全知识,督促实验室严格遵守消防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对新进实验室实习、实验或工作的本科生、研究生或教师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并加强对其安全操作技术的指导,做到要上岗,先培训。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三、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禁止在实验室住宿或进行文化娱乐活动。

四、实验室内不得存放现金过夜,不得存放私人贵重物品。

五、加强实验室管理,责任明确到人,禁止在实验室、办公室等场所私拉乱接及使用违章电器;禁止设备在工作状态时,实验室人员擅离职守。

六、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品、气体钢瓶的管理,禁止在实验室、办公室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及时处理实验废弃物、废液,严禁将易燃易爆化学品和硬纸板、木箱、泡沫塑料等可燃物混合堆放。

七、检查实验室内消防设施、器材,保证设施、器材的完好,检查灭火器的有效使用期,并及时更换。

八、检查有无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情况。

九、实验室工作人员对本实验室负有防火安全责任,对不利于安全的情况和行为,有责任及时发现、纠正或制止。

十、严禁各实验室私自在外面购买无证化学药品及钢瓶等实验用品,请前往校设备处供应科购买。

十一、疫情期间,请各实验室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人员聚集。

实验室在消防及安全检查中(自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予以解决。若有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报校保卫处、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由学校统一协调解决。

学院电话:85405222 85850992 85990908

设备处安全值班电话:

85405149 85405919 85401207

13308015307(赵老师)13980849945(翟老师)

保卫处值班室电话:

85460110(望江校区24小时110求助报警电话)

85501098(华西校区24小时值班电话)

85996110(江安校区24小时值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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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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